在全球企業經營風險升高的背景下,「破產聲請」或「企業無力清償程序」成為許多國家重要的法律機制。今天的財經焦點,我們帶您了解各國針對「企業破產」的法律規定與處理流程。
當一家公司無法再支付債務,現金流不足以應付帳單與營運開支時,就可能進入所謂的「破產程序」。這是一種法律承認的經濟無力狀態,也是一種保護企業與債權人雙方權益的正式機制。
不同國家,對破產的法律規定差異顯著。
在德國,公司一旦確認無法清償債務,必須依法聲請破產,若延遲處理,負責人可能面臨最高3年有期徒刑。
但在美國與中國,目前並無強制聲請破產的法律規定,不申請也不會受到刑責。
進入破產程序後,法院會首先評估企業是否有能力支付破產費用。若可行,將指派破產管理人負責盤點資產並提出重整計畫。
如果企業仍具經營潛力,重整計畫需經債權人一致通過。投資人也可能介入,如銀行、基金,甚至潛在競爭者。
若企業無法挽救,將進入清算階段,出售資產、償還債務。
清償順序依據法律規定如下:
🔹 首先,支付破產程序本身的成本
🔹 其次,償還銀行與金融機構
🔹 接著,支付供應商與租賃業者
🔹 最後,才是其他一般債權人,但通常這一部分無法全數償付
破產程序的最終目標,不只是結束一家公司的營運,更重要的是保障債權人權益,並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,給予企業第二次機會。
在面對經濟壓力與全球供應鏈不穩的當下,破產制度不僅是企業自保的工具,也反映出一國對法律秩序與金融穩定的重視。以上是本台對「破產程序」的整理報導。